大陸婚外情,徵信社詐欺,挽回婚姻,離婚
目前位置>幸福徵信社>真實案例
幸福徵信社|離婚

導遊拍車站照片 部落格分享挨告 [徵信社]

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–2014-10-23   發佈miami

一位導遊,翻拍阿里山火車站裡的照片,放在部落格分享,就被林務局的員工控告侵權,最後檢方認為,這名導遊並沒有獲得商業利益,所以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
看個日出隨手幾張徵信社照片,竟然就被告,被告的就是一位資深導遊,在等火車的空檔,看到車站裡掛的照片,日出雲海小火車非常漂亮,隨手拍下3張,然後PO文分享, 沒想到就被林務局員工告侵權。

資深導遊在旅遊徵信社界小有名氣,甚至還拍過多支廣告,廣告旁白:「我永遠記得,在非洲服外交替代役的時候,保羅的貸款申請是一輛腳踏車,我很高興能幫上忙。」

在外交部的徵信社廣告裡親切待人和善,在現實生活中,該資深導遊的帶團評價也非常高,很喜歡分享自己的旅遊心得,也喜歡拍照和網友分享,照片可以拍,但切記別亂翻拍別人的作品, 否則不知不覺吃上官司。

 

幸福徵信社|離婚幸福徵信社|離婚

Line線上客服

徵信社品質保障關懷交流協會認證會員    幸福徵信社 Facebo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