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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一位徵信執業人員,在初入徵信業之時,會碰上什麼樣的反對與阻力,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如此義無反顧,願意承受這些壓力,盡心地完成每一位委託人的請託;而在業務執行的時候,又會遇上什麼樣的突發狀況,又是如何巧妙地化解危機。徵信執業人員的酸甜苦辣,將一一在此呈現!
一名林小姐,控訴陳姓男子性侵,向法律諮詢表示一年前,男子帶她去參加比賽,當晚住在汽車旅館,趁她不勝酒力時性侵得逞,沒想到,檢方調查後發現,兩人原是情侶,因為感情糾紛才鬧出此事,所以不起訴處分。法律諮詢網得知林小姐在酒店上班,陳男去消費時兩人相識,之後約她一起參加比賽,兩人共住同一間旅館,喝了酒後,發生性行為,隔天,林女一樣陪陳男參加朋友聚會,最後還成為男女朋友,因此檢方認為,有足夠時間求救,也沒有向他人訴說此事,認為與一般受害情形不符,判定是兩人之後鬧分手,女子不滿才提出告訴,最後判不起訴。
每段感情都有開始與結束,只是時間點不同,天下沒有不散的會席,其實這句話也很適合用在感情上,雖然聽起來有點不負責任,但是,免費法律諮詢認為這就是現實的情況,不管是談戀愛還是結婚,都無法保證能永恆,只能盡量的持續感情,讓這段關係持續進行。分手後告對方性侵,這已經不是第一件,之前有個案例,小三與男友吵架後,告對方性侵,最後不但沒告成,還被對方妻子反告,最後被判刑四個月,實在是得不償失。法律不是拿來報仇用,只是為了能保護自己權利,法官跟檢察官都不是傻子,沒有證據的事情,他們並不會輕易相信,會調查後才做出判斷,如果想此案一樣亂告,最後可能還會被告誣告,根本就是害到自己。遇到需要證明清白,或是想要蒐集證據,優良推薦,免費諮詢有多元化服務,都能滿足您的要求,解決事情的好幫手,找免費法律諮詢團隊就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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