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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一位徵信執業人員,在初入徵信業之時,會碰上什麼樣的反對與阻力,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如此義無反顧,願意承受這些壓力,盡心地完成每一位委託人的請託;而在業務執行的時候,又會遇上什麼樣的突發狀況,又是如何巧妙地化解危機。徵信執業人員的酸甜苦辣,將一一在此呈現!
一名魏姓男子得知剛出生的女兒,是妻子劈腿蔡男所生後,竟斷然拒絕蔡男與妻子談判要回女兒,結果遭到蔡男提出準略誘罪,形成女嬰生父對法定代理人提告。檢方對魏男不起訴處分,不過魏男仍然失去了女兒法定代理人的身分。
據法律諮詢結果指出,魏男和妻子結婚後久久未生,就在前年五月魏妻終於生下一女,魏男相當疼愛,而蔡男得知女兒出生,希望親手撫養,魏妻也同意跟丈夫攤牌。
當魏男得知女兒並非親生後,深受打擊,不過礙於他已經照顧女兒一段時間,有了感情,致使魏男堅決要扶養女兒,前年十月眾人相約談判,魏男心有不甘,尚未談妥就將女嬰強行帶走。
蔡男因而心生不滿,依法對魏男提出告訴,並表示魏男害怕女兒被帶去驗DNA,蔡男雖然是女嬰生父,不過當時卻沒有任何法律上身分,檢察官認為蔡男的告訴不合法,不過全案屬於公訴罪,仍依法調查。檢方認定,魏男沒有阻隔、侵害妻子的行使親權,且沒有讓未成年子女無從獲得雙親扶養照顧,因此判定魏男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