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真的是因生活作息不同,嚴重影響雙方感情,誰都不想要退一步或者是以退步還是無法解決問題,可以考慮先進行離婚協議,表達自己的想法也了解對方的離婚意願,進行溝通解決這項婚姻問題,或許在溝通時能打消分開的念頭,或者是能夠順利好聚好散,任何問題都有和平的解決方法,只要找到好訣竅就不用擔心雙方反目成仇。
但並非每件案例都能如此順心的處理,若對方不願意改變缺點也不願意結束婚姻,建議可以透過離婚訴訟,結束兩人的關係,雖說透過法律離婚可能會傷害到雙方感情,畢竟打官司容易情緒激動,且可能會互相傷害,但為了自己的權益,有時候這也是必要手段。若對於離婚的方式,有任何疑問或是需要協助之處,都可以來委託免費法律諮詢網。
並不是想要離婚,就能提出訴訟
離婚訴訟的選擇,大多是只有一方想離婚的夫妻會做出的選擇,但並不是想要離婚就能夠提出此訴訟,必須要對方在婚姻中有過錯,且影響到夫妻的感情,導致婚姻破裂才能提告,最常出現的訴離理由有:外遇、重婚以及家暴,過去沒有嚴重的婚姻問題,基本上法院都不會接受訴請,但現今的社會已經改變,法院的想法也逐漸人性化並不像過去死板板的。
只要是真的有影響夫妻感情或是雙方都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,大多都會判准離婚,但還是會審查被告是否在婚姻有過錯,而原告有沒有相關責任,雖然不再是勸和不勸離,但還是要維持公平與正義,考量多方情況後才會下最後的判決。其實離婚有三種方式,若不知自己該選哪一種可以來諮詢,專員會分析您的情況給予合適的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