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剩餘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分割後,仍剩餘的財產。在台灣,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,一般採取夫妻共有財產制度。依據夫妻共有財產制度,夫妻之間所得的財產,皆視為夫妻共有財產,不論財產是由誰購買、登記,都視為共有,其財產的分割,則需經過雙方同意,依法進行。
然而,當夫妻關係破裂時,依照民法規定,夫妻之間的財產,應進行分割。在進行財產分割時,夫妻剩餘財產即成為了夫妻雙方需要處理的重要問題之一。
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方式,主要是依照民法所定之「分割方式」進行分配,並應儘量遵循「平等分割」原則。然而,由於夫妻剩餘財產的範圍不同,例如:不動產、動產、存款、投資等,因此,在實際執行時,可能會因財產種類的不同而有所調整。除此之外,還應注意稅務問題,例如:誰來承擔財產所產生的稅費等等。
如果夫妻在分割夫妻剩餘財產時,雙方對於分配方式無法達成共識,則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處理:
1.協商:夫妻雙方可以進行協商,以達成共識。協商的方式,可以是雙方自行協商,也可以透過律師或調解員等第三方進行協助。當然,在協商過程中,雙方應注意公平原則,並儘量避免感情因素的影響。
2.訴訟:如果協商失敗,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則可以透過法律程序進行解決。在進行訴訟之前,應先尋求專業律師的建議,並準備充分的證據和文件,以及了解法律程序和程序所需的費用等。
3.裁決: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,也可以透過仲裁或調解進行處理,由裁決者作出決定。裁決者可以是律師、調解員、公證人等。
無論是協商、訴訟還是裁決,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,都應依照法律程序進行,並充分考慮公平原則,以避免造成遺憾和爭議。
總結來說,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,在夫妻關係破裂時,是一個重要的問題。在進行分配時,需要充分了解法律程序和程序所需的費用,並依據民法所定之「分割方式」進行分配。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則可以透過協商、訴訟或裁決等方式進行處理。最重要的是,在分配時,應遵循公平原則,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和糾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