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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法律解析
性侵

惡狼騙少女拍清涼照 威逼性侵得逞

新北市黃姓男子於今年間,透過臉書結識少女小美(化名),騙小美欲尋找廣告代言人,但要求先看她的身材,小美受騙寄了清涼照給對方,黃男竟以此威脅欲散佈於眾,威逼小美到旅館性侵得逞。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黃男。
檢警調查,黃男並非廣告或內衣公司老闆、職員,但他竟以找代言人為由,要求小美提供姓名、電話、身高、體重、三圍等資料,小美受騙以為有代言費,自行拍下只穿內衣褲的清涼照給對方。
未料,黃男竟以此威脅小美,恐嚇將散佈於眾,要求小美外出,帶她到旅館性侵得逞。事後小美不堪受辱向同學哭訴,檢方偵辦時,黃男否認強行性侵,辯稱你情我願,檢方不採信,依加重強制性交、恐嚇、詐欺、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黃男。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(自由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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