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╱劉慶侯 2008-08-04
吃人夠夠,莫此為甚!
27歲男子劉瑞彬,得知網路上認識的14歲少女已和男友偷嚐禁果,據以要脅要告知對方家長,強迫少女多次和他發生性關係,事後還恐嚇對方付5000元封口費,北市警方將他逮捕移送法辦。
警方調查,劉嫌原從事機械板模工,有恐嚇及妨害性自主等前科,日前在網路聊天室,結識現讀國中的被害人,雙方閒聊中,他得知少女已和男友發生關係,萌生歹念,恐嚇對方說要向她父母揭發實情,強迫對方出來見面,少女驚恐下只得赴約,還對少女強逞獸慾。
警方說,劉嫌食髓知味,7月間再以同樣說詞和手法,在網路聊天室上強邀少女出面,再加以姦淫;事後劉嫌認為少女已受他控制,不敢反抗,還開口要求對方付5000元供他花用。
少女不堪屢次折磨,返家後精神恍惚,父親察覺有異仔細盤問下,才知女兒遭到玷辱,立即向台北市警方報案,刑警指示少女依約前往,由埋伏警方當場將劉嫌逮捕,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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