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潭子徵信社調查夫LINE搞曖昧 妻告不成通姦

2014-12-15   發佈Ashley

潭子徵信社表示張姓女子指控,楊姓丈夫與巷口小吃店胡姓老闆娘曖昧,且發現先生LINE男性性器官照給對方,還聲稱要滿足她,怒告胡女通姦;但檢方認為,張婦並無具體事證可證明兩人姦情,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
張女指控胡女去年與先生發生關係,事後她發現先生LINE有與胡女曖昧對話,且先生去年9月24日,曾傳送有男性性器官照片給胡女,還說「這樣可以滿足妳了!」等對話,才認定2人當天有姦情。

胡女向檢方否認犯行,聲稱在楊家巷口開小吃店,因而認識楊男夫婦,還說楊男要傳什麼東西給她看,她不一定要讀,且相信楊男不只傳給她1個人。

潭子徵信社發現張女還曾告訴她,楊男的LINE友不只她,且傳給別的女人看的內容「更噁心、更曖昧」,張女還說她很可憐。

胡女說,更何況,自己與先生住在一起,如果張女認為2人有姦情,可以抓姦啊!

楊男則說,自己是去小吃店消費才認識張女,2人間並無姦情,僅止於LINE上,偶爾會講些性愛的事情,他已跟妻子道歉,事後妻子只告胡女1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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