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12-22 發佈Ashley
懷疑他劈腿 自導自演嗆聲 小港區徵探社調查劉姓女子,懷疑在觀光飯店當總經理的楊姓男友另結新歡,憤而假冒新歡的另一追求者,以情敵姿態,傳LINE恐嚇男友,台北地院昨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女罰金4000元,緩刑3年;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楊男是新店某飯店的總經理,今年初劉女發現楊男和別的女人搞曖昧,1月8日起,楊男的手機通訊軟體6天內接到5通恐嚇訊息,對方自稱正在追求楊男的新歡,恐嚇楊男!
給錢不要 手機號碼露餡 楊男嚇得報警後,回傳對方:「不然用錢解決」,對方霸氣回覆:「這一點錢算什麼,我叫人查你,都不止這個數字」,擺明不要錢。
小港區徵探社說警方循線查出恐嚇簡訊來自劉女申請的手機,原來都是劉女所為,劉女坦承因妒意而無中生有,自編恐嚇簡訊,大哥級的情敵根本不存在。由於她沒有開價勒索錢財,檢方只依恐嚇安全罪起訴,未起訴恐嚇取財罪。
「一時失慮」判緩刑 法官考量劉女沒有前科,一時失慮,犯後認罪,且已向楊男道歉賠款達成和解,故給她緩刑機會;據悉,劉女與楊男已因本案而分手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