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12-02 發佈Ashley
蔡姓男子今年5月間晚上與蕭姓女子,投宿賓館,同床共眠, 隔天清晨蔡妻會同仁德區私家偵探及警方抓猴,當場拍到男子赤裸著下半身。 與女子睡在一起,蔡妻控告2人通姦、相姦罪,蔡男辯稱當晚不勝酒力, 在床上睡著了,並未發生關係,蕭女也說,因感冒不舒服才會投宿賓館, 警察來的時候,她還戴著口罩,且衣著整齊,否認2人有辦事, 警方將查扣的衛生紙及床單送驗,未驗出精液反應,檢方認為2人雖然睡在一起, 但仁德區私家偵探及警方並未拍到2人性交,該行為固然有違道德觀感, 罪証不足,與通姦、相姦罪的構成要件不符,妨害婚姻案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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