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12-02 發佈Ashley
葉女在公司單任會計,丈夫林男則在飯店任職,兩人婚姻維繫不久, 林即懷疑妻子紅杏出牆,請潮州區徵信社蒐證。
葉姓女會計與兩名主管玩三P,被丈夫抓姦在床,她答應賠償做為丈夫不對主管提告, 同時銷毀蒐證畫面與離婚條件;五小時後夫妻簽字離婚, 但事後葉女只付了四成遮羞費,前夫訴請給付兩百萬違約金,法官認為金額過高只判賠廿萬。
去年六月六日凌晨,葉女與兩名主管到汽車旅館開房,潮州區徵信社人員通知張後, 敲門蒐證。抓姦抓到一女兩男共處一室的案例相當少見,葉女為避免家醜外揚, 又怕主管如被法辦,恐無法出境,當下同意丈夫提出賠償與離婚協議。
葉女答允賠償丈夫,但條件是不提告妨害家庭, 同時刪除蒐證的畫面;林在和解書上附註,如女方違約得賠償。
當天上午,戶政事務所一開門,夫妻倆立即辦妥離婚手續,林女同時交付部分賠償金, 之後沒給尾款,林認為前妻未履行離婚協議,訴請要求給付懲罰性的違約金。
不過,葉女出庭時辯稱,因為一早有重要公務,為求方便, 才與兩名主管住同一房間,但無逾矩行為;但張提出切結, 指女方在協議條件上特別註明要刪除畫面,證實也承認有拍下不雅畫面。
法官採信林的說法,審酌葉女月薪僅兩萬多元, 違約金金額過高,判葉女得賠償前夫廿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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